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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党务公开新机制打造“阳光党务”

日期:2011.08.24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作者】 刘亿姜丽娜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纪检监察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近年来,通化县把党务公开作为扩大党内民主、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构建起民主开放、公开透明的党务公开新机制,打造“阳光党务”,将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落到了实处,收到了较好效果。 

应公开尽公开,让群众知情。坚持“党员群众想知道什么,就公开什么”,只要不是违反组织原则、不涉密的事项,全部列入公开的范畴,最大限度细化和充实公开内容,从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干部选拔任用到党风廉政建设、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制度建设,9个方面的公开内容,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村党支部今年要做什么?”“党费都花在什么地方了?”“后备干部都是谁?”“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测评成绩怎么样?”这些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都可以在公开栏、触摸屏、公开网上找到答案。党员群众想知道的公开了,原有的猜疑也就消散了。 

同思量共议事,让群众参与。近年来,通化县在村级事务管理上,始终坚持“四议两公开”,村里每一项决策、每一笔资金使用、每一项资源资产发包,都要经过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和实施结果公开这样的程序,党支部和党员在其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党员和村民代表的共同参与和监督下,2008年以来,全县通过“阳光竞标”方式处理集体资产资源189笔,发包价格2644.7万元,超出底价9.8%,为集体增加收入300余万元;对集体收支、决策等提出质疑97次,建议修改决策70项。

干好的干坏的,让群众选择。以勤廉“双述双评”为重点,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机制,实现“群众评官”。年初,村干部签订《个人任职承诺协议书》,明确年度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年末,召开述职述廉大会,村干部报告自身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由参会的党员、村民代表、监督小组成员就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询问和质询,并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对群众满意率低、工作能力不强、廉洁自律情况不好的村干部,依照程序予以免职或罢免。2008年以来,全县有21名村干部被诫勉谈话,有8名群众满意率低的村干部被调整。 

真公开虚公开,让群众监督。为了让党务公开落到实处,避免出现假公开、虚公开等现象,通化县着力在公开形式上下工夫。除了常见的公开栏、LED电子大屏幕、网上公开、会议公开等形式,还在全县15个乡镇、1个开发区及160个村设立了电子触摸屏,党员群众关心的惠农资金发放、村集体“三资”管理、低保户评定、村级事务完成等事项,只要轻轻点击,就会明明白白。大安镇一位党员深有感触地说:“现在挺好啊,想了解什么事,轻轻点一下就什么都知道了,以前我们不理解的也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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