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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2013年度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完成情况

日期:2013.12.20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邵丹报道)12月19日,省政府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工作专项检查组来到我市,检查验收2013年度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完成情况。

检查组听取了市本级和梅河口市及其他县(市、区)有关城市工矿棚户区、市区城市D级危房改造、市区塌陷棚户区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核查及租赁补贴发放等情况的汇报,查看了相关资料,抽检了市本级及梅河口、柳河等地棚户区改造现场。

市委常委、副市长赵正军向检查组介绍了我市在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

检查组对我市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明确提出了城市棚户区改造要以解决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为核心,先建回迁楼,安置好回迁户,成为通化市惠民政策的根本体现。首次提出回迁楼与商品楼“插花”建设,回迁户与商品房住户“插花”居住的新思路,避免由历史的“平房棚户区”变为日后的“楼房棚户区”。通化市在棚户区改造中坚持统一标准、阳光操作、抢前抓早、不等不靠和精品工程的原则,多措并举异地安置的做法在全省实现了成功探索。检查组要求我市在2014年要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按照省下达的指标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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