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期刊 图书 报纸 视频 成果 文章 图片 政府公开信息
高级检索
首页>地方文献>特色文献>报纸>  查获一“甲壳胺”传销窝点

查获一“甲壳胺”传销窝点

日期:2010.05.24 点击数:3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 (经济·社会)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赵江吴春涛报道)5月12日,梅河口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正在山城镇东街一民房内涉嫌从事传销活动。市工商稽查分局迅速出动5名执法人员赶往山城镇,并电话告知工商局山城镇分局先安排2名执法人员到山城镇东街被举报的民房附近布控。工商稽查分局执法人员赶到山城镇后,马上联合山城镇公安分局进行了周密的部署,据布控人员介绍,屋内有人正在讲课,基本上可以判定,屋内正在从事传销活动。

执法人员立即对东街这一民房进行突击检查,进入屋内后,执法人员迅速控制了现场人员的通讯器材、计算机终端等设备。当时这个民房内共有6名传销人员,讲课者正在用讲课的方式对新参加人员进行“洗脑”。执法人员当场收缴了经营和培训用的电脑1台、纸质账簿、讲课稿等大量涉嫌传销的物品及资料。

经查,该传销活动以销售保健品“甲壳胺”为名,通过讲课的方式介绍他人购买产品,每介绍一人,可得到返利10%-15%,经营者通过发展下线,要求被发展人员认购“甲壳胺”,取得加入或发展下线的资格,打着“直销”的幌子从事传销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6名涉嫌传销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使违法行为人返还了1名受骗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的认购产品费用,对不明真相的群众在批评教育后予以遣散。

工商执法人员通过查处这一案件发现,当前传销活动有了窝点隐蔽化、授课小型化、挂靠合法直销的新变化,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将深刻分析打击传销面临的新形势,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维护社会稳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3 0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