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为村干部安“监控”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纪检监察)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三人联签”,防止村干部乱花钱。进一步规范“村账民理乡代管”程序,各村发生财务事项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理财小组组长及成员签字(盖章),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村报账员审核记账。需要大额度支出时,村党组织、村委会要提出申请并签字(盖章),由乡镇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农经站长签字后才能支出。 “三项审计”,针对重点对象和环节。村级每月财务收支原始票据在报账时必须经乡镇农经站审计;乡镇农经站每月对村级的现金、存款进行一次清查审核,每季度对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等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年终对村财务进行一次全面审计;对村干部离任、村会计交接以及有信访案件的村实行重点审计。 “三个监督”,织密“廉检”监控网。“三个监督”:即组织监督、部门监督、群众监督。各乡镇政府成立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村集体资产处置、资源流转、转制、出售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村集体资产处置、集体资源流转、转制、出售时,必须事先向乡镇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小组请示,并在其监督下履行合法程序;乡镇农经站、财政所、民政办等部门每半年对村务公开、财务收支、低保及救灾款物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乡镇纪委处理;聘请248名党风廉政监督员,负责对各村的村务公开、民主选举、理财小组的作用发挥、村干部公款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廉政监督员可以列席村两委会议,查阅、复制、公开本村财务情况,检举、揭发村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协助县、乡(镇)纪委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及参与案件调查。截至目前,党风廉政监督员已为县、乡(镇)两级纪委提供案件线索23个,调解处理各类纠纷50余起。 为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柳河县在全县15个乡镇、219个行政村全面推行“三人联签”、“三项审计”和“三个监督”制度,全方位构筑基层监督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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