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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为群众打造“民间信访室”

日期:2009.07.22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纪检监察)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刘永春 今年以来,集安市纪委创新信访工作方式,推行民情联络员制度,通过发挥纪检监察民情联络员职能作用,传递民情、宣传政策、化解矛盾,为群众打造“民间信访室”。 选聘基层“信访代言人”,让真实的民情畅通无阻。为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年初,集安市纪委从全市乡镇(街)、村群众党员中聘请160名民情联络员,作为基层“信访代言人”,同时赋予民情联络员特殊的“权力”,即可随时将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和群众遇到的困难上报纪委信访室。纪委对民情联络员反映的问题在第一时间做出调查、处理、回复,使民情、民意畅通无阻。今年3月份,民情联络员反映个别村存在村务公开不规范、程序不清的问题。市纪委针对这一情况,制定了《集安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建设制度规定流程图》,并制成图板,126个村全部上墙,加快了村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进程。截止到目前,民情联络员共搜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80余条,为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21个。 抓住信访源头,化解问题于萌芽。为使群众话有地方说、难有地方解、事有地方办,民情联络员在将下情上达的同时,做到上情及时下达,做政策的“宣传员”,化解矛盾于基层,消灭苗头于萌芽。市纪委将纪检监察信访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资料,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法规编印成小册子发放到民情联络员手中,帮助上访群众对号查询,及时解惑释疑。在今年集安市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中,由于农民对于政策的理解程度不同,出现了一些上访苗头。民情联络员发现这一情况后,便主动深入到有上访意向的群众家中,对群众的疑问耐心解答,及时消除了群众的疑虑。截至目前,全市民情联络员共化解个人上访20起,避免集体访2起。 强化制度保障,让民情联络员更加“专业”。为使民情联络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集安市纪委出台了《集安市纪检监察民情联络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民情联络员职责、工作程序、管理方法。为每名民情联络员建立了档案,颁发民情联络员证;同时还将定期组织联络员开展业务培训,通过教方法、学技巧,相互交流工作经验,提高民情联络员的“专业”素质。加大对民情联络员的管理力度,切实将民情联络员工作纳入基层纪委责任制考核中,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履行职责的联络员取消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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