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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向非法刀背朝网民

日期:2009.07.20 点击数:3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政教)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进行了修订,除坚持原有走访、书信、电话等举报形式外,结合信息化迅速发展实际,增加了网络、传真等举报渠道,并实行检察长和有关侦查部门负责人接待举报制度。 网民通过互联网发表意见建议,提供信息线索,进行监督举报,使虚拟的网络变成现实监督的平台,其意义是非常积极的。我们看到,从徐州市泉山区原区委书记董锋“一夫两妻”事件的案发,到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林嘉祥涉嫌在公共场合蛮横撒野、猥亵女童等劣行被曝光,从抽天价烟、戴奢侈表的“史上最牛的房管局长”周久耕被革职,到牢头狱霸成为众矢之的“躲猫猫”事件的调查处理,网络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显示出了网民监督的威力。《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使网络、传真等举报渠道更加规范化、正常化、制度化、合法化,顺民心、合民意,这是时代的进步,更是社会民主进步的体现。 网络监督举报具有时效强、速度快、成本低、触角深、大众化等方面的特点。但时下有人认为,网络监督举报是一把“双刃剑”,在使民众的监督权得到进一步发挥的同时,也会导致一些“不和谐”的社会问题。其实,国家的当务之急应是尽力完善现行的法律法规,更好地对网络监督举报进行规范和引导,建立起有利于网络监督举报的制度、环境,使网络监督举报这把“双刃剑”变成“厚背刀”,刀锋指向一切不法事件,刀背留给网民。诚然,目前的网络监督举报还不是很完善,还会出现信息失真、扭曲夸大事实、个人隐私曝光等问题,甚至有时会引发一定程度的“网络暴力”,但瑕不掩瑜,仅从客观效果来看,网络监督举报在反腐败、限制滥用职权、维护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远远超出它所造成的负面效果,同时对各种不法行为还能起到了敲山震虎、以儆效尤的威慑作用。对于网络监督举报这条渠道不可缺少,并要积极地加以畅通和保护。 我们有理由相信,网络将成为广大民众与各种不法行为作斗争的锐器,特别是在反腐败斗争中将发挥出重要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希望广大网民要切实珍惜自己的监督举报权利,重事实,重证据,勇于揭露和举报各种不法行为,让一切丑恶现象无处躲藏,使我们的社会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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