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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推行“企业宁静日”制度

日期:2011.03.24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孟飞耀鹏报道)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日前,柳河县制定出台了“企业宁静日”制度,重点规范涉企执法和服务行为,为企业营造“零干扰”生产经营氛围。 

该制度规定,每月1日-25日为“企业宁静日”,在此期间,除涉及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和重大刑事案件等特殊情况外,各职能执法部门一般不安排到全县37户重点企业、11户成长型企业进行常规检查。在允许时间内进行的检查,必须到县软环境办备案,凭检查、收费、处罚通知单方可进入企业。如违反制度进行检查的,企业有权拒绝检查,并向县软环境办进行举报。同时,县纪委7名常委包保48户企业,随时解决干扰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外部环境问题。 

实行“企业宁静日”制度受到了当地企业的普遍赞许,斯威药业经理方宏说:“‘企业宁静日’制度的出台,不仅给企业发展赢得了宝贵时间,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更减少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我们可以静下心来做好自己的工作,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企业的发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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