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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矿山企业监管

日期:2009.07.16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经济·社会)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赵文红朴文一报道)针对个别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缺乏法律意识和环保理念,违反法律法规,随意毁坏、占用林地的现象,集安市检察院林检部门从2008年1月开始,便会同集安市林业局林政部门,对全市矿山企业进行了全面、彻底检查。到今年6月底,共检查41家矿山企业。 据了解,在工作中,他们一是对41家矿山企业全部建立了档案,将企业经营状况及占地状况准确归档,严格限定企业用地,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扩大占地范围;二是帮助企业建章建制,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做到保护环境有章可循,破坏环境有责任人管,树立企业自身的环保意识;三是对部分非法占用林地,但不构成犯罪的企业,责令补办占地审批手续,仅此一项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四是对查出多家存在违法乱纪毁坏、占用林地的事实,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行政责任;五是对林业、国土资源部门玩忽职守致使矿山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渎职案件加大了打击力度,确保林业部门及国土资源部门切实负起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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