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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工商局和消协组织 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和提示

日期:2011.03.14 点击数:15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经济·社会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赵江记者孙亚光)3月10日,梅河口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召开新闻通报会,对消费维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和被投诉典型单位给予通报,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直播,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 

2010年梅河口市消协共受理投诉110件,解决107件,终止调解3件,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开展农村消费维权状况调查,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消费维权教育活动。开展“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有37家单位榜上有名。开展了酒类、手机市场专项检查,其中,查获假冒及侵权酒类商品100多件,货值60多万元。对化肥、成品油、烟花爆竹、食品4大类、135个品种的流通商品进行监测,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法广告、食品安全、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120件,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梅河口市宇泰珠宝行、欧派整体橱柜专卖店、德尔地板经销部、站前路3G精品手机店、苏宁电器、俏丽美容院、梅河口市燃气公司等15家企业、个体户成为被消费者投诉的典型单位。 

梅河口市工商局、消协发出消费警示,对“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快递送到先签字后验货”、“代金卡设置有效期”、“不交物业费就停电停水”、“珠宝金银饰品等特殊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等情形确定为“霸王条款”,如果遭受侵害,请及时向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同时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选购种子、化肥、农药时要到证照齐全、经营资质合法有效的农资经销单位购买,并索要有效票据,不要购买流动商贩经销的农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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