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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法院 推行“阳光审判”

日期:2011.02.16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李洪魁姜泓宇)近年来,靖宇法院推行“阳光审判”,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该院坚持把审判公开作为提高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的突破口,通过电子触摸屏、大屏幕、宣传栏等载体把立案程序、诉讼费收费标准、诉讼程序等项目全部公开,实施诉讼风险告知和执行当事人须知等制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打官司。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健全监督网络,是阳光审判的另一重要内容,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察案件庭审,聘请廉政监督员,建立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制度、建立健全媒体宣传制度,畅通法院与人大、群众、主流媒体沟通渠道,让群众了解法院办案程序、让社会监督法院审理过程,确保司法公正的同时,努力实现当事人信法、服法,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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