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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推行信访举报件集体排查审议制度

日期:2013.11.08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A1要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于文龙记者金英)近日,市纪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并在全市推行《信访举报件集体排查审议制度》。

《制度》规定,凡是属于同级党委管理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和上级机关、领导转办交办的要结果、要情况的信访举报件都要纳入集体排查审议范围。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成立集体排查小组,主要领导要参与信访举报件的排查审议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对集体排查小组成员不能严守保密纪律,泄露信访举报和排查处理相关信息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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