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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建设必须维护宪法权威

日期:2014.12.10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5版:社会广场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坚决维护宪法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这表明,维护宪法权威是保障人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以及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关键,是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探索,更是当前社会转型期推进法治建设,实现法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和必由之路。

一、维护宪法权威是完善国家治理方式的有效手段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快速的经济发展与原有的体制机制以及观念矛盾不断激化,问题不断凸显,深化改革势在必行。维护宪法权威就是改革观念、完善国家治理方式。习近平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要想落实顶层设计,就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法治,就是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能够有效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诸多问题,是解放和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一)维护宪法权威能够推进体制改革,完成社会转型发展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要有什么样的上层文化制度与之相适应,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国家的治理体制机制也要根据社会的变化发展而发展。当前我国已经到了社会转型期,如果我们的体制改革不能及时跟进,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就会面临巨大风险。

探索体制改革,首先就要正视现有体制存在的问题,查找病根,对症下药。面对我国的治理体系还不完善、治理能力还不高的问题,规范社会秩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就要有正确的执政理念与执政方式。维护宪法权威就是要推行依法治国,规范政府行为,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深化体制改革的关键突破,是国家管理方式的自我调整与完善。法治是现代文明的特征,我国各方面发展正处于转型期,维护宪法权威,推进法治建设是现实选择。

(二)维护宪法权威能够提高执政效率和政府公信力

维护宪法权威就是国家要进行依宪行政。政府职能和政府的执政行为都要依从于宪法,依据宪法科学划分政府职能,依法履行本职工作,能够解决职能不清、职能混乱导致的交叉管理,改善推诿扯皮的不良风气,提高政府执政效率。通过依宪执政,政府部门按照法律赋予的权限行使职责,同时也能够监督约束领导干部在行政管理中的权力,从制度上遏制腐败现象,提升政府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维护宪法权威促进法治文明建设

法治文明,就是法治精神至上,人人敬畏法律,国家体系均依法行事,实现法治,社会秩序就会进入良性发展。法治文明是社会文明的进步特征,同时能够拉近党与群众、政府与群众的血肉关系,我国发展需要法治文明。维护宪法权威是弘扬法治精神的首要举措,是实现法治文明的必由之路。维护宪法权威能够实现从国家的管理者到被管理者,从依宪执政到信法守法,逐步促进法治文明建设,逐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维护宪法权威就是要坚持宪法实践

维护宪法权威不是一句空话,不是一句抽象理论,是有具体内容的实践探索。推进法治建设,逐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把维护宪法权威放在首位,是由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决定的,维护宪法权威就是要依据宪法内容,实现法治现代化。

(一)维护宪法权威就是要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宪法是由我国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代表全民意志规定了国家的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机构。维护宪法权威就是正视宪法地位,就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维护宪法权威就是要坚定不移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同时也是明晰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纲要,就是要坚定宪法规定的建设道路、指导理论、基本制度、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是宪法精神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保证。

(二)维护宪法权威就是要坚持公民权利至上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民主的诞生物,它以权利赋予权力为主要内容,维护宪法权威就是要将公民权利至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目标就是通过提升国家治理能力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祉。党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权利赋予,只有将人民的权利以宪法形式予以保护才能实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理想,才能彰显党对人民的拳拳赤子心。人权得以保障,人民权益得以保护,才能实现党的执政理念,才能发展党的理论,才能保证党与人民的紧密关系。维护宪法权威,牢固宪法最高法律效力,就是对人民的最大保护。

(三)维护宪法权威就是要坚持依宪治国

法律的生命在于法的实施,维护宪法权就是要求党政机关都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具体措施包括要依宪立法、依法行政。严格立法审查,监督执政行为,凡是与宪法相冲突的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制度或者行政执法行为都要予以及时撤销或者修改。坚持树立宪法至上理念,不逾矩、不违背人民意愿,实现建设职能科学、全责法定、执法严明、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

三、维护宪法权威的实践途径

维护宪法权威,需要我们至上而下的行动,是从实践抓起、扎实推进的过程。实现维护宪法权威的途径主要包括:

(一)宣传法治理念,崇尚法治精神

法的实施来源于人们的认同与行动。法治精神的塑造是推行法治建设的必要前提和思想保障。宣传法治理念,就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宣传法治理念,就要从深入法治学习宣传教育着手,建立长效机制。依赖政法专业院校、司法专业部门、律师行业等精英学者们的长期言传身教,发展壮大法律志愿者服务团体,提升法律专业素质,深入国家党政机关、深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深入社区、深入学校进行法治宣传,让法治精神深入每一个公民内心,激发全民守法积极性,尊重宪法、敬畏法律、信仰法治,以法治观念涤荡人治特权观念,树立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守法自觉、违法自止的社会氛围。使全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守卫者,形成崇尚法治精神环境,促进法治文明进步。

(二)加强法治管理队伍建设

法治不同于法制,法治是理念,是动态,是行动,行动要靠人这一主体。要想实现国家以及社会法治管理,必须要在人上下功夫。法治不仅要靠群众的支持和拥戴,还要依赖国家管理者们的努力。

建设一支强有力的管理队伍是实现依法执政理念的重要支撑。我们要依宪治国,建设法治政府,要维护宪法权威,必须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治管理队伍。没有具有法治精神和法律素养的管理队伍,维护宪法权威,推进法治建设只会沦为口号。因此,党的执政目标决定了我们这支队伍要在思想政治素质上坚定理想信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坚决抵制违法行政行为;要在业务工作水平上能力出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深入群众,心系群众,群众拥护爱戴;要在职业道德素养上坚守底线,拒绝诱惑,无私忘我,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宪法负责。

结合吉林省情,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治管理队伍。2014年,长春市“王炜维权事件”折射出我们一部分行政部门甚至执法部门对工作职能认识不清、对法律知识掌握不牢、不够,以致于小问题演变成大矛盾。行政管理以及执法队伍法律素养、业务能力亟待提高。提高法治管理队伍能力,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 一是大力宣传法治精神,定期学习最新法律条文,正确理解法律含义,树立法治思维,让管理队伍里的每个成员都能知法、懂法,坚定法律信仰;二是建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文件合宪合法性审查机制,在年终绩效考核增加对依法行政的考核内容,促进管理队伍每个成员都守法,会用法。

(三)构建违宪审查制度和专门机构

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论述详尽,更强调了要形成严密的法制监督体系,完善领导责任制度,奠定了违宪审查制度的形成与专门机构设置的理论、制度基础。笔者认为,要想维护宪法权威,依法治国,推进法治建设,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和相关职能机构势在必行。由于在这方面的工作没有经验可以借鉴,所以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和职能机构任重而道远。宪法的权威性决定了在违宪审查制度上需要谨小慎微,严格论证,反复实践,因此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和机构要有步骤、有计划的进行。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上,我们不妨尝试通过以下三个步骤来完成违宪审查制度和机构的确立。首先要培养组建一批坚定法律信仰、专业功底强、政治素质硬的人员队伍,来保证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其次要开展大范围的调研考察,对违宪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进行梳理,予以撤销或者依据具体情况修改完善;对违宪行为的情况开展全国大排查,分析原因,总结特征,科学论证违宪监督惩处措施,制定违宪审查制度草案,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第三步成立职能机构,完善管理方式,明确管理职能,规范违宪审查程序,履行违宪审查制度。

总之,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完善党内外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管党,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创建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全局面,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作者单位:中共白山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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