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
日期:2014.12.04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1版:要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曹立新 刘均博)
为迎接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12月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普法宣传小分队5名资深法官走进浑江区青山湖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法官们现场解答社区居民提出的涉及房屋拆迁、工伤鉴定、遗产继承等方面的问题,并赠阅“法在身边”全民普法宣传国家行动系列书籍及普法宣传手册200册,受到社区群众的欢迎。
近年来,市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洁,着力打造“阳光司法”,在坚持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不断延伸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把“普法进社区、普法进军营、普法进企业、普法进学校、普法进机关”等法律宣传活动融入到法院的日常工作中,倾听社会各界对法院的意见、对法律的需求,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中,在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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