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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水河林区检察院开展新刑事诉讼法教育培训

日期:2012.10.16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1版(要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王国新)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新刑事诉讼法学习培训的通知》要求,露水河林区人民检察院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对新刑诉法的教育培训活动,引导干警不断增强实践意识、证据意识,将刑诉法修改精神逐渐贯彻到执法办案中去,实现执法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在学习中,该院党组要求以各业务部门为单位,每个部门、每名干警围绕新刑诉法边学习、边讨论、边交流,准确把握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将认识统一到对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贯彻执行上来,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办案能力。

该院将新刑诉法列为今年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在每期的集中学习中,都将加入新刑诉法内容,明确各办案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带头讲课,以讲促学。为检验学习新刑诉法的效果,该院于10月11日组织干警进行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全年的绩效考核。

在学习新刑诉法的同时,该院干警还就学习新刑诉法结合各自的工作认真撰写了论文。通过教育培训,尽快与新法对接,在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前完成好转换工作。目前,全院干警已做好新刑诉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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