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瑛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日期:2011.02.10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曹立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朱瑛华近日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2008年,朱瑛华审结民事二审案件93件,实现市法院个人年办案数超90件的突破;2010年审结民事二审案件143件,居全院第一,并创下个人年办案数超百件的记录。在办案中,她坚持“对待当事人热心、接待当事人耐心、审判案件细心、裁判案件公心、息诉工作诚心”的“五心”工作法,勤于钻研、秉公办案、尽职尽责、无私奉献,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朱瑛华先后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能手”,2009年在省法院系统“巾帼建功”活动中被评为“办案能手”,2010年被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授予“吉林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卫士”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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