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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选择鉴定单位

日期:2010.10.20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 (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曹立新丛金海)为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吉林省委政法委“七个严禁”规定,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邀请市人大、政协及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并监督抽签选择鉴定、评估、拍卖单位,最终由案件当事人随机抽取确定,此举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事人一致好评。

自最高法院、省高级法院分别制定《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东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中院相关部门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制定《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这对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委托工作,实现当事人及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增加司法鉴定工作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市中级法院技术处将对公开透明选择司法鉴定单位实行制度化管理,并形成常态工作机制。作为司法辅助工作部门,在短短四年时间里,技术处取得了“从摸石头过河”到跃居全省第一再到跨进全国先进行列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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