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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检察院 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

日期:2012.07.10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社会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李金择)

临江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办理涉农职务犯罪案的新思路、新方法,采取案后“三个一”服务新农村建设。

案后一建议。承办人根据每个案件具体情况,向发案单位提出书面检察建议书,并督促发案单位整改落实,及时书面回复整改情况。

案后一回访。向举报人、嫌疑人及其家属、嫌疑人所在单位进行回访,征求他们对办案工作的意见。并在案后,专门组织人员耐心细致做息诉罢访工作。

案后一帮扶。对有困难的举报人、犯罪嫌疑人家庭、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进行帮扶,实施帮扶措施,对检察院本身无法帮扶的,建议其他有关单位给予帮助支持。在办理一起涉农案时,了解到举报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案后派专人协调有关部门,使该举报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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