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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县“七抓”提升机关作风效能

日期:2012.07.10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社会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徐永科)

近年来,长白县纠风办通过“七抓”提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收到了明显效果。

抓宣传。通过电视专栏、纪检监察网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委政府对机关干部职工服务态度的要求等,让人民群众着实了解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内容,吸引他们积极参与到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来。

抓教育。下发文件,组织全县各单位、部门认真学习《长白县机关干部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不断增强全县干部职工依法履职、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

抓制度。以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范化、标准化,政务服务制度、行政效能监督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等为主要内容,不断完善全县各单位、部门机关作风效能方面的制度建设。

抓公开。要求各单位、部门将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单位干部职工的服务准则等装裱上墙,同时在单位显眼处设立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监督电话,方便群众有针对性地对各种违规行为实施监督。

抓清理。对照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活动,同时,进一步理顺各部门的职能,优化工作流程,不断规范和完善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

抓整改。对超标准收费、自立名目收费以及在服务群众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违规行为,责令相关单位、部门及个人限期整改到位。

抓惩处。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对违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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