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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5家公司成为人参“药食同源”试点企业

日期:2011.04.14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记者曹泓)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根据《吉林省人工种植人参进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经省卫生厅审核批准,我市有35家公司成为试点企业。

为扩大人参产业链条,充分发挥其食用保健价值,让人参“药食同源”成为现实,实现吉林人多年的梦想,省政府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申请将人参列入药食产品名录的请示》,国家卫生部于去年正式批复,“同意吉林省在省内开展试点工作”。我市高度重视人参进入食品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吉林省人工种植人参进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科学筹划,多方运作。召开培训会,详细介绍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工作重点,解读“药食同源”对人参产业发展的划时代意义,对申报试点的各种技术要求进行不厌其烦的讲解,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工作进行具体指导,调动了全市有保健食品资格企业的申报积极性。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省卫生厅审核批准,全省第一批试点企业25家,我市批准9家;第二批试点企业51家,我市批准26家。北京同仁堂吉林人参有限公司、靖宇县津身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抚松天赐参业有限公司、白山市亚利亚人参有限公司、长白县泰宝特产有限责任公司等35家企业先后进入试点工作。(试点企业名单详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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