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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的思考

日期:2014.06.24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2版:综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王德胜

推进“三转”,是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方式、作风的重大变革,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转折。推进“三转”,应重点解决好“五个三”问题。

第一,深化“三个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三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是形势所迫。党的十八大中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王岐山同志提出,要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如果还延续过去的思路和打法,就难以有效遏制腐败蔓延。目前,纪检监察工作存在“发散有余、聚焦不足”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集中力量遏制腐败蔓延,不转不行,非转不可。二是职责所定。党章规定了纪委的3项主要任务和5项经常性工作,构成了纪委的法定职责。“三转”是纪委的职能回归、重心转移和工作转折。三是改革所需。“三转”是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需要。如果不转,纪检体制改革难以深入,也难以更有效地推进“三转”。因此,“转思想”是关键,转体制是根本,思想不转,体制难转;体制不转,工作就转不到位。“三转”不是一种原始意义上的职能回归,而是一种“螺旋式”的上升、“升华式”的回归。

第二,明确“三个方向”。推进“三转”,关键要解决好怎么转?往哪转?王岐山同志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专题研讨班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王岐山同志讲得非常清楚,就是往“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上转,这是“三转”的根本方向,是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的三个基本构架和纬度。过去我们也在履行这些职责,但是没有明确提出这6个字,现在中央纪委更加鲜明集中地提出来,使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更加聚焦、更加集中、更加鲜明,履职方向更加明确,着力更加精准。

第三,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服务大局与突出主业的关系。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条主线来开展工作,这是根本指导思想。过去,我们在服务大局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牵头参与重大项目监督、固定资产投资的监督检查等,存在着“越位”问题。具体实践中,应解决好通过突出主业、履行主责来保障大局、服务发展的问题,正确处理好二者之间关系。二是处理好监督与再监督的关系。十八大以后,中央纪委明确提出,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就是把有关职能部门推到“一线”,纪检监察机关退到“二线”,集中精力监督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比如,化解全市信访积案,今年白山市开展了化解信访积案监察问责专项行动,重点监督检查涉访处理部门是不是认真履职尽责、有效化解信访问题,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找准了监督的结合点,是以“退”为“进”,纠正“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体现更高层次的监督。三是处理好组织协调和牵头主抓的关系。党章规定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这些年纪检监察机关揽的事太多,手伸得太长,什么事都参与,最后变成“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结果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反思起来,纪检监察机关抓了很多事,忙不过来,当“救火队”和“挡箭牌”,不该抓的抓了,不该管的管了,自己的事反而耽误了不少。

第四,防止“三种倾向”。首先,应防止“上转下不转”倾向。就是中央纪委、省纪委转得快,市(州)、县(市、区)跟进慢,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跟不上。其次,应防止“内转外不转”倾向。目前“三转”还局限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党委、政府形成共识不够,支持“三转”不够,存在“一头热”问题,存在“内转”与“外转”不同步的问题。再次,应防止“明转暗不转”倾向。“明转暗不转”实质上就是“形转神不转”、“虚转实不转”。“三转”不能搞形式,不能只看机构调没调整、职责退没退出来,更要看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工作是否有创新、有发展、有突破,这是“三转”的核心和实质。

第五,把握“三点要求”。深化“三转”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三转”还在路上,任重而道远。要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力戒用封闭思维来理解“三转”、用形式主义来推进“三转”、用教条主义来深化“三转”。一是用开放思维理解“三转”。“转思想”,是“三转”的根本,只有思想的深刻转变和思维方式的深刻变革,“三转”才能取得实质性突破。二是用务实行动推进“三转”。王岐山同志强调,落实“两个责任”,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三转”不能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而要落实到行动上,行动是“三转”的要害。三是用创新举措深化“三转”。“三转”是纪检监察机关重大创新和变革。创新是“三转”的灵魂,是在监督、执纪、问责上的转变和创新,是如何破解监督难题、执纪不严、问责不力等问题的具体实践。另外,通过体制改革加快“三转”步伐,实现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方式、作风的深刻变革,使十八大后的反腐倡廉建设站在新高度,达到新境界,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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