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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交警制定警车管理紧箍咒

日期:2013.03.02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1版(公安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辛延平 记者 王孝信)

江源交警大队为加强警用车辆严格管理和使用规定,强化公安机关警务车辆安全使用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能,专门制定了警车管理“紧箍咒”,对每台巡逻警车逐车建档登记,落实具有驾驶资格的正式民警专人包保,并签订了责任书,确保队伍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为杜绝民警驾驶警车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大队下定决心,做足“内功”,从自我做起,从警车管理改起,不断净化警车管理秩序,以警车管理秩序促道路交通管理秩序。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身先士卒,各科室、中队负责人是本单位警车管理第一责任人,成立了以大队长为组长的督导组,加强对日常警用车辆的监督检查,要求包保车辆民警必须确保警用车辆符合安全性能和技术标准,驾驶警车巡逻时必须证、照齐全。

警用车辆只能用于各单位及其民警履行职责、执行警务等公务活动,不得挪作它用。特别是不准用于婚丧嫁娶、不得接送小孩上(放)学、家属上下班。严禁将警车停放在宾馆、饭店、歌厅等公共娱乐场所门。凡违反规定,未经批准私驾警车外出,或非正式民警驾驶警车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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