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立新功
日期:2008.02.14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徐红)2007年江源区法院行政庭响应中央号召,以“棚户区”改造为工作主线,针对江源区拆迁工作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宣传、调解、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涉改”执行案件82件,执结78件,结案率为95%,其中执行和解75件,强制执行3件。做到了既让政府领导满意,又宣传教育了群众,使得江源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序顺利地开展,受到了领导的赞扬及群众的好评。该庭干警刘振江还因为“棚户区”改造工作业绩突出而被省人民法院荣记“棚户区改造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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