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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日期:2013.06.28 点击数:3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1版(要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记者 蔡冲春)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中,我市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属地管理、部门管理和综合监管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企业每个环节、每个车间、每个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从法人代表到每个员工全员参加隐患排查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和事业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结果由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职工代表、分管领导、法人代表签字确认。确保做到“四个健全”:企业自身规章制度必须建全,着实管用;企业必须舍得投入,安全设备配齐健全;企业管理机构必须健全完善,要有明白人;企业必须配齐一批懂专业技术人员,健全高素质管理团队。

切实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市领导按分工和分片相结合的原则,在抓好本行业安全的同时,分片抓好6个县(市)区的大排查工作。市直部门在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的同时,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检查。各县(市)区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发挥乡镇街、社区和村的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25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管职责,每个部门“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一名副职领导主要抓安全生产,明确具体科室具体责任人。实行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监管。各个监管部门结合自己特点印制统一规范的检查记录本,逐户逐级建立整改监管档案。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的要求,对检查整改结果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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