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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发给当事人

日期:2013.06.28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6版(民生服务)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张宇鹏)为进一步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机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靖宇县人民法院从6月份起在该院实行廉政监督卡制度。

廉政监督卡是案件立案后向当事人发放的,让当事人对办案法官进行监督,并将监督意见直接反馈给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以保证办案法官公正廉洁司法。廉政监督卡明确告知了当事人监督方式、监督内容,监督电话、举报信箱。当事人可对案件的立案、送达、保全、审判、执行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也可在案件结束后对办案的整个过程提出监督评议意见。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收到廉政监督卡举报法官,经查证属实的,对法官进行严肃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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