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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警方侦破“1102”命案

日期:2011.11.16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 (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记者 王萍)2011年11月11日早7时30分,江源区公安局在市局大力配合下,历经6天半的全力攻坚,将“11·02”故意杀人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卢某抓获到案,这起影响特别恶劣的故意杀人案件终于告破。

11月2日17时30分,湾沟镇北山村村民卢某到湾沟派出所报案说:在白山市二十五中五年二班上学的11岁的儿子卢某某失踪。

案件发生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霍云成多次听取案情汇报,指示江源区公安局必须集全警之力,务必尽早尽快破案。4日下午14时15分,失踪的卢某某尸体被找到。

为了确保案件尽快及早破获,江源区公安局调集全局精干警力分成5个小组,围绕案件全面开展工作。经过6天半的艰难攻坚,死者的四大爷卢某被确认为有重大嫌疑。11日早7时,卢某被传讯到区公安局。慑于法律的威严,卢某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2011年春天,卢某和他人合伙贷款建成养鸡大棚,因资金不够,卢某以其弟弟的身份贷款3万元,兄弟二人产生矛盾,由此卢某对其弟弟(死者卢某某的父亲)一直耿耿于怀,恰巧11月2日中午11时30分许,卢某某在回家的路上遇到卢某,卢某遂起歹意,将孩子骗到北山二井垃圾堆处将卢某某勒死,又于当晚6时许将卢某某尸体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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