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不住的石膏矿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都市3-14)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近日,记者接到举报电话称,江源一石膏矿在没有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购买大量火工用品擅自生产,并且,有关部门几次查封,矿方撕毁封条继续生产,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该矿位于大阳岔镇境内,共有两个井。由于采矿许可证过期,矿方在办理期间,2007年7月17日取得了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批准延长基建期函》,同意该矿基建期延长至2007年9月15日。同年8月16日,江源区国土资源局以“无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下达了《停工通知书》。 今年5月30日,该矿在依然没有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生产。于是,有人向江源区国土资源局举报,江源区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先后于6月3日、6月9日、6月12日和7月1日,四次将该矿查封,然而,在执法人员走后,矿方依旧生产。 7月8日,江源区国土资源局第五次查封了该矿。面对前面的四次查封无效,举报人问,是不是还会有第五次、第六次甚至更多次撕毁封条呢?就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江源区国土资源局的一位副局长,副局长的答复是,国土资源部门没有对撕毁封条这样行为的强制执行规定,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只能找有关部门配合。但同时他也表示,今后要依法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究竟对于撕毁封条这样的行为国土部门应该有怎样的规定,我们不得而知,但至少让人不解的是,难道一个石膏矿就真的“封”不住了吗?是什么样的力量在支撑着执法部门的封条一次次被撕?但愿这样的现象不会再度发生。 图片注释: 图片1 :这是该矿近一个月来生产的大量矿石。 图片2 :7月8日,江源国土资源局再次查封了该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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