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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强化法院民事行政审判监督

日期:2009.11.26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记者丁金宝)市检察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履行承诺的重中之重来抓,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加强对法院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检察机关民事部门认真受理当事人申诉,依法进行民事行政审判监督。 为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市检察院采取了干警下乡、发宣传单、设立宣传板、建立法律咨询社区服务站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同时,该院还实施院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周专设一名院领导负责接待上访群众,具体案件落实到责任人。如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当事人提出上诉,检察机关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快速审查办结。在审判监督过程中,还对民事审判执行人员涉嫌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进行侦查,严厉打击了职务犯罪,维护了司法公正。 市检察院自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决重大民生问题承诺活动以来,民事部门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35件,立案5件,提请抗诉5件,不立案8件,息诉22件,受理基层院提请抗诉22件,调解改判11件,挽回国有资产损失25.8万元,查办职务人员犯罪案件3件。为稳定社会、促进和谐,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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