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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腐败需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日期:2013.04.26 点击数:18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7版(理论与实践)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王业兵

十八大报告在“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中指出,“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因此说,权力问题是党执政的核心问题,也是体现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问题。很多事实证明,腐败都是公有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运行失控、失衡而被滥用所致。因此,从预防腐败入手,加大监督力度,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是企业健康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课题。

一、 权力缺乏监督的主要表现及原因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中,对权力监督的漏洞较多,不去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上级监督不到。上级机构和领导者中,有的同志在工作中往往看的是下属的工作政绩,只要经济效益提高了,就认为是好干部,对不好的一面蜻蜓点水的说说,或者在有关会议上强调一下,就算是教育了,只要不出大的问题,谁也不去监督,即使监督也是停留在口头上。究其原因是监督下级怕丢掉选票,不去监督。

二是同级监督不了。同是班子成员,天天在一起共事,各有各的工作,谁也不想参合其他人的工作,还有的同志片面认为监督既损己又伤人,影响同志关系,不利工作开展,是防碍安定团结的“大忌”,因而对实施监督顾虑重重。究其原因是“一团和气”思想作怪,监督同级怕伤感情,不愿监督。

三是下级监督无效。下级监督上级在现有的体制下,很大成分是一种形式,只是在年终考察干部的时候划划票,轻描淡写地说点好听的话,因此说对上级的监督没有效果。究其原因是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所以不敢监督。

总之,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中,一般被监督者,不但不乐意接受监督,甚至对监督者有一种反感情绪,有的干部特权思想严重,听不得不同意见,讲到监督就烦,听到批评就跳。这样一来,监督者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恐惧心理,既不想监督,又不能监督,造成监督严重失禁。

二、预防腐败,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是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一种有效形式,必须认真思考,保证权力监控机制的有效运行。

(一)牢筑“互廉网”,做到三动一要思想触动。要认真分析领导干部的思想实际,抓住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的规律,把教育工作向常态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要选准切入点,分清教育层面,坚持把常规教育与重点教育、针对性教育与特色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理想信念、道德修养以及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教育,突出抓好警示教育,使领导者在思想深处受到触动,牢筑“互廉网”。

二要制度牵动。要不断调整和完善与《公司法》相适应的、与企业经济管理相协调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要做好廉洁从业有关规定的调整完善工作。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通过制度约束,使党员干部不能腐败。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工作,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使领导者在行动上受到制度牵动,牢筑“互廉网”。

三要平台促动。要为领导干部建立预防腐败的有效载体,搭建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平台。打造企业自身特色的廉洁文化,深入开展以“进矿区、进班子、进岗位、进家庭”和“上街面、上桌面、上墙面、上页面、上台面”为主要内容的廉洁文化“四进五上”活动,不断创新主题教育活动形式,使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动载体更加有效、平台搭建更加广泛,牢筑“互廉网”。

(二)构筑“防祸墙”,做到三强一要强化制约机制。上级组织要强化对下级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明确自身的监督责任。要建立汇报制度和评价制度,及时了解下级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在政治思想、领导活动、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有效地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力,使下级班子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在上级组织的调控下正确地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从而构筑预防腐败的“防祸墙”。

二要强化群众监督。中共中央纪委十八大工作报告指出“加强群众监督,尊重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预防腐败的工作,强化群众的监督永远是 一种长效机制。所以要继续推行、完善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和“奖励举报”等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同时还要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在不影响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新闻舆论界应敢于和善于对腐败行为、腐败案件、腐败分子曝光,使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共同构筑预防腐败的“防祸墙”。

三要强化惩罚力度。从一些领导干部长期违法违纪而未被发现可以看出,有关法纪监督明显滞后,虽然警钟长鸣,但惩罚力度不够,震慑作用不强,因此要强化惩罚力度,要落实在一个“严”字上:“严”就是决不能轻易放过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线索;“严”就是在办案中,有雷厉风行,敢于碰硬,一查到底的精神;“严”就是在认定性质、适应法纪、确定处罚等环节上,切实做到惩罚一人,警惕大家,提醒他人构筑自身的“防祸墙”。

(三)铺筑“廉洁路” ,把好三关一要把好入口关。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好领导干部任用推荐关。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方位考核干部,把考核范围延伸到八小时以外,把考核内容从工作绩效延伸到家庭生活、社会生活,切实把那些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优秀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凡被纪检监察部门定为不合格者,组织部门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从干部入口开始铺筑一条“廉洁路”。

二要把好履职关。要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岗前教育,让他们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条例和规定,使他们懂得不仅要干好工作,更要干净、干事。并坚持每年对其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及时批评教育敲警钟。对屡教不改、群众意见大的干部要坚决查处。

三要把好离任关。要加强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无论领导干部什么原因离任,有关部门都要对其进行全面的审计,对领导干部整个任职期间所承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查、鉴证和总体评价。同时,通过离任审计,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可以为组织人事部门正确、科学地考核和任用干部提供重要而具体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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