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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补课的名义“绑架”学生

日期:2010.01.28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政教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近日,市里的一些中学停止了假期补课,消息一传开,笔者周围的人都叫好,认为学生终于可以松一口,享受本属于自己的假期了。 学校假期补课,无论从制度层面来看还是从法律层面来看都是不允许的。吉教基字〔2009〕28号文件第四条明确规定:要确保师生充分休息,各学校在寒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和提前开学。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教师法》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教师享受寒暑假带薪休假,而非带薪上课。《劳动法》也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休假、节日期间休假。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且在不超时的情况下,应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200%至300%的工资报酬,但没有一个学校做的到。 为什么一些学校对假期补课乐此不疲呢?学校一方面可以有创收,另一方面似乎师出有名,说是为了孩子的升学,但这些学校的领导想过没有,平时学校的教学抓到位了吗?老师教学以及学生的学习效率提高到一定程度了吗?在平日里别家学校学生晚自习上到8点半我就上到9点半,请问这种拼时间的做法就一定能提高升学率吗? 笔者认为,学校应在日常工作中多下功夫,充分利用好每一节课的时间,提高平时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效率才是根本出路。一个只靠假期补课提高升学率的学校也不会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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