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日期:2009.04.22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记者李勇)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特点和法律保护的特殊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对未成年犯罪人员进行刑事处罚和司法保护并重,对因偶然原因或受社会因素影响触犯刑律的未成年人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全部予以减轻处罚,依法运用管制刑,大胆适用缓刑,从而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与此同时,该院还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组织建设,创新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工作,推动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实行恢复性司法机制,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推进各项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改革具体措施的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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