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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阳光工作站挽救失足青少年

日期:2013.04.24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5版(社会广场)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张凤举崔泽思)

1995年出生的小于辍学后结交了一些不良朋友,2011年10月,小于随同郑某(系成年人)先后实施盗窃作案5起,盗得现金、手机等财物,共计价值5000余元。2012年7月25日,案发后,两人先后被公安局依法传讯到案。

浑江区检察院检察委会依据青少年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启动“阳光工作站”来教育和挽救小于。检察官、基层司法所、公安局等工作人员及案件所涉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对小于的案件进行调解审理,通过工作,当事人双方达成谅解,小于的家人主动退还了所有赃款。浑江区检察院对小于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目前,小于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已到一家效益不错的企业打工。

据了解,该院的“阳光工作站”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102件117人,有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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