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水利安全生产长效制度“入笼”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5版(安全生产专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杨振梅张生文
抚松县实行水利安全生产长效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有备无患、保障发电、供电、供水、度汛、抗旱”的原则,实行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日常监督管理做到“五落实、五保障、五不放过”。
一是检查落实。每月一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工作,组织电力、防汛办、水利科、河道站等7个部门,下企业、上工地、到水库、查隐患。二是责任落实。对施工地、地下洞室、起重设备、油库、炸药库、仓库等19重点地段落实了责任;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电站建设等16个建设项目落实了施工主体责任。三是定岗落实。对基层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工器具校验、消防器材配备、操作票、工作票执行、水工机电设备使用等情况实行定岗落实,发现问题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四是物质落实。主要落实了防汛物质,全县共储备编织袋22万条,铁线17吨,木桩99立方米,救生衣400件,应急工作灯20盏,冲锋舟2艘,救生船2艘,柴油发电机2台,水泵2台,投光灯2盏。县防汛物资库库存物资总价30多万元。五是人员落实。全县14座水库以党团员、基干民兵为基础组建了防汛抢险队伍5465人,都已登记造册,明确了通信方式。
在保障正常发电、居民生活用电和生产供电、供水、安全度汛、抗旱减灾的前提下,坚持“五不放过”的原则:对供水、供电等单位发生安全生产、消防、水灾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对安全生产中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不追究领导责任不放过;对水利建设工地因防范措施和物质准备不足造成意外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受追究不放过;对度汛工程、农村水电、砂场等因违规生产、玩忽职守,隐瞒事实真相、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不受追究不放过;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执行不严格,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和人员伤亡的责任主体单位的负责人不受追究不放过。
抚松县实行水利安全生产长效制度以来,通过开展“五落实、五保障、五不放过”制度建设,到目前实现了安全生产零追究、零容忍、零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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