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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服务进社区

日期:2009.06.10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记者丁金宝)抚松县法院松江河法庭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坚持开展以“四进四送”为主要内容的“公正高效,服务民生”主体实践活动。 为依法规范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的相关法律行为,清晰二者之间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松江河法庭于6月初开始,针对辖区内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过程中各方受益人法律意识不强、与物业管理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混淆及涉诉案件较多的情况,本着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司法宗旨,以松江河泰和小区为普法宣传教育试点,设立“法制宣传栏”,张贴具有代表性且适用性强的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吉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由法官现场向社区群众释法明理,答疑解惑,使广大居民在充分了解各自的权利的同时也明了其应当履行的义务,为社区送去了平安。 此次法律进社区活动,旨在长期走进百姓中间,做到法制宣传内容常新,宣讲方式多样,受众群体类别广泛,以此宣传活动来了解百姓的法律服务需求、倾听他们对法庭工作的评价和建议,以促使法官们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辖区广大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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