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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检察院宽严相济促和谐

日期:2012.10.18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社会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王晓娜 孙冰青)

近日,抚松县检察院公诉科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一起盗牛案件中的两名被告人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3月末,公诉科接到一起盗窃耕牛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办案人在审查阶段了解到,该盗窃案的二被告人历某和李某在兴隆村以种地为生,在案发前一直老实本分,此次盗窃行为纯属临时起意。实施盗窃行为后,二被告人将两头耕牛牵至靖宇县贩卖,回到兴隆村以后,二被告人看见失主家发动全村人帮忙找牛,于是二人又多花了1千元钱将两头耕牛买回,送还失主家,并赔偿失主家找牛过程中的2万元花销。在庭审中,公诉人认为二被告有悔罪表现,并且考虑到二被告人是家中主要的经济来源,上有老下有小,若判处有期徒刑不利于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因此,该案件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遂建议法院对该二被告人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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