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事伤人悔不该
日期:2013.04.20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2版(综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王福泉)近日,同事之间因为小事而大打出手,家往松树镇的杨某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代价。
案发当日,江源区公安局松树派出所接到松树矿工人郑某报警称,其在松树矿锅炉房内工作时,被同事杨某殴打。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工作。因为事发地点声音噪杂,且属于上班时间,寻找目击证人非常困难,而本案的当事人郑某和杨某的说法又不一致,这给民警处理案件工作带来困难。根据这一情况民警改变策略,开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谈心工作,最终杨某承认其殴打郑某的违法事实。
经查,杨某与郑某为锅炉房同事,事发当天杨某接班时因为郑某没有把前一天锅炉内的煤灰掏干净,二人发生口角后杨某动手殴打了郑某,事发后杨某对自己的冲动行为懊悔不已。
目前,杨某因故意殴打他人被依法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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