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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搭建有效平台力促执行和解

日期:2014.11.18 点击数:21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美丽白山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鹿贵金解军)

市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着眼于既维护法律权威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采取召开听证会等措施,建立执行和解建议制度,在自愿的前提下,为各方当事人搭建有效沟通平台,提供和解的条件和氛围,力促案件执行和解。

浙江某公司因工程施工合同与白山某公司发生纠纷,浙江公司向市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审理过程中,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白山公司偿还浙江公司工程款180万元及利息。但是由于建筑市场不景气,白山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未能依约履行。浙江公司依法向市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白山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500余万元。但被执行人只同意偿还本金180万元,双方相持不下。

市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在执行过程中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经营状况,并未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而是在建议申请执行人到被执行人的施工现场,实地察看被执行人工程建设情况后,及时组织双方召开了听证会。在会上,执行法官对双方进行教育疏导:一方面,申请执行人应考虑到被执行人现资金困难的实际情况,可支付部分现金,再以房抵顶余款;另一方面,被执行人也应设身处地多为对方着想,充分理解申请人系外地企业,收房后也不易处理的实际困难。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析法释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偿还申请执行人200万元现金,分二个月付清,每月付100万元;给付申请执行人两户房屋抵顶100万元。如不履行,恢复原调解书执行。并于当天下午,两户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双方握手言和,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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