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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交警大队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日期:2011.11.18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2版 (经济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孙宇)抚松交警大队结合辖区特点,推出“五项措施”,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狠抓源头管理,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逐车、逐人、逐企业民警分包责任制。将全县37辆公交车、运输公司118辆,其他客运车辆、150辆城乡区域微型客运车辆全部落实到民警名下,分包民警逐车、逐人、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并适时提醒驾驶人安全驾驶,提醒乘客举报驾驶人违法行为。

打破中队管理区域限制。明确各公路巡警中队可以在早晨6时至10时、下午17时至19时,交叉检查客运车辆违法行为,除对客运车辆逐车登记外,重点检查客运车驾驶人是否准驾车型相符、有无超员现象等。

严格抄告制度。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记满 12分的客运车辆,大队一律抄告其所在客运企业和交通局运管所,对记满9分以上的客运车辆进行警示,并建议采取集中教育、停运整改等措施,对客运车辆驾驶人进行处罚和教育,同时,大队对连续出现两次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客运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消除违法状态,确保客运车辆行车安全。

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大队宣教科、辖区中队与安监、交通等部门配合,对驾驶人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传达了上级关于严查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要求以及开展治理“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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