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五个严禁”
日期:2009.02.12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政教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张成才)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五个严禁”的规定,即“严格禁止法官违法违规会见当事人,严格禁止为律师介绍案件,严格禁止插手过问非自己承办的案件,严格禁止在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格禁止泄露审判秘密”。市中级法院党组就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制定了四条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对“五个严禁”的学习和宣传,制作了“五个严禁”的警示卡发放到全体干警手中。二是加强监督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管理权的监督,加强对干警“上任前、上岗前、办案前、过节前”的教育,为法院公正、高效、廉洁营造更加良好的司法环境和氛围。三是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对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发现一起,调查一起,不管什么人,不管谁说情都要一查到底。对违反“五个严禁”的人,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同时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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