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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广泛宣传严格执行《七条规定》

日期:2013.04.22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1版(要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于秀成吕志良)江源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认真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

区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域内各煤矿企业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制作宣传牌板494块,在煤矿的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板和宣传标语。

制作《七条规定》小册子1500份,发放到煤矿安监人员和煤矿矿长及管理人员手中。各煤矿工人代表书写倡议书,矿长与2660名矿工签订落实《七条规定》协议书。38位矿长和152名副矿长与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签订承诺书。对38位矿长和152名副矿长《七条规定》落实情况进行考试。

该区还把《七条规定》作为煤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落实《七条规定》作为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的首要条件,对落得不实、学得不透、达不到要求的煤矿企业,坚决不允许复工复产。同时区政府还将对此类煤矿出资人和矿长进行约谈,督促其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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