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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村官”管理 长白县

日期:2010.03.10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 (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孟丽艳)近年来,为加强基础组织管理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白县除定期开展“村官”述职述廉活动,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和评议,对“村官”管理实行“三结合”,即与考核结合,将“村官”与群众反映情况、民主测评结果、年度考核三者结合;与评优结合,“村官”违规违纪违法的,取消当年各类先进评比资格;与报酬结合,“村官”受到各种通报批评、违规违纪的,视情节轻重扣发工资和奖金。通过实行“村官”管理“三结合”,有效激发了“村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减少了“村官”违纪违法现象,农村信访量今年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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