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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白山市委关于授予颜廷民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日期:2013.09.02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1版(要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颜廷民,男,汉族,1974年7月出生,1994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白山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副处长、处长、反贪局副局长,现任抚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颜廷民同志政治坚定,自觉以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注重在工作中锤炼党性、履职中践行宗旨、奉献中彰显本色,敢于同不法分子作斗争,多次被中纪委、高检院抽调参加查办特别重大案件,用实际行动赢得组织和群众的信任。他勤勉敬业,工作有激情,有韧劲,刻苦钻研,敢闯敢试,在实践中培养了刚正不阿的作风,砥砺了攻坚克难的意志,练就了扎实过硬的本领,一步步从普通干警成长为业务骨干,先后主办、参办在全市、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50余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他恪尽职守,切实用法律维护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群众利益,带领干警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和小微企业、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被企业评价为“贴心人”、“项目建设有力的保护者”,对涉及民生的案件秉公执法、深入人心,查办的制售假人参案件被评选为“全省十大保障民生精品案例”。他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政制度,坚持从严治检,用身体力行的表率作用带出一支开拓创新、作风过硬的队伍,自侦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100%,创建了“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文明接待室”等特色工作品牌,刑事犯罪动态分析常态报告做法在全省推广。他先后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一等功,荣获“吉林省十佳检察官”、“吉林省十大杰出青年”称号等。

颜廷民同志从事检察工作20年,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进事迹生动鲜活,催人奋进,是我市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领导干部的学习楷模,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引领作用。为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信念、振奋精神,牢记宗旨、服务群众,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市委决定授予颜廷民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向颜廷民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勤奋务实、敢于担当的进取精神,服务大局、为民解难的公仆情怀,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优良作风。当前,我市正处于稳增长、促转型的关键时期,需要一大批像颜廷民同志这样的优秀党员干部带领广大群众锐意进取、团结奋斗。各级党组织要大力宣传、深入学习颜廷民同志的先进事迹,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民务实清廉,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奋勇争先,争创佳绩,为推动白山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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