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制改革攻坚:吉林“真转真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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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春7月16日专电(记者周长庆 张颖)
“今年3月,吉林省文化体制改革全面进入‘攻坚战’,我们‘咬紧牙关’,保障了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吉林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姜凤国16日向新华社记者介绍,吉林省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真正做到了企业出活力出效益,完成转制的员工得到实惠。
截至6月末,吉林省已基本完成中央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已经注销事业单位法人288家,核销事业编制10861个,256个文化事业单位完成转企改制。
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特别是年初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后,吉林省将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提到新的高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省委专门召开各市州党委书记座谈会,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确保如期优质地完成中央既定的改革任务,并把完成文化体制改革攻坚战任务和维稳情况纳入到地方党、政领导的绩效考评当中,作为一票否决项目。要求编制、发改、财政、人社、工商等部门全力配合,积极为改革开辟绿色通道,保证了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吉林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但绝对不搞“翻牌儿”式的改革。他们采取“一团一策”、“一刊一策”、“一企一策”的办法,逐个单位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
“我们最担心转企后社保公司发放的养老金与事业单位退休金存在的差额,遭受损失。”一些国有文艺院团和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的员工提出了自己的担忧。
吉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庄严说:“国有文艺院团和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改革中遇到的两个核心的问题:一是职工出于对转制企业发展前景的担忧不愿改;二是担心改革中切身利益受到损害不想改。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省委、省政府把改革与发展问题同步研究,改革与发展政策同步制定,改革与发展工作同步推进,使职工在改革当中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休后经济利益不下降,努力让改革主体得到激励,让转制单位焕发生机。”
为此,吉林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职工利益和事业发展为立足点,制定了稳妥有效的政策。为了解决转制人员退休后事企待遇差问题,吉林省最终出台了更为优惠的政策措施。老人老办法、退休利益不受损,新人新办法、全部市场化、按贡献分配。目前,全省38家文艺院团全都真转真改为企业了。
为了保障改革企业职工的利益,2007年以来,吉林省累计投入资金20多亿元用于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协调解决和消化历史债务,为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截至目前,吉林省内的发行单位、出版单位、电影厂以及国有文艺院团、首批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电影发行放映单位和中国吉林网等经营性文化单位全部完成了转企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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