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阳光审判提升案件质量 江源区法院
日期:2010.11.26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 (政教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徐红)江源区法院行政庭采取多种措施开展阳光审判,将案件审理的每一环节、每一过程都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下,有效提升了行政案件质效,审结案件实现了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 针对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敏感型案件,该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有效地监督审判的依法开展,并借助他们的力量协调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使部分棘手、敏感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该庭还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制度。行政案件立案后,该庭及时向被诉行政机关发送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函”,以引起他们的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应诉。通过行政首长与行政相对人当面沟通,增强了官民之间的互谅互信,促进了纠纷的妥善解决,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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