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玩笑赔六千
日期:2009.10.22 点击数:15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社会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近日,抚松县法院民一庭判决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纠纷权一案,被告孙某在判决生效后将赔偿原告张某各项费用共6000余元。 2008年10月,张某和孙某等人在工地盖仓房时,张某在房顶上干活,有事要急于下来,当张某踩着梯子往下走时,孙某挡在梯子上不让开,要把原告接下来,并跟张某开玩笑说:“你那小体格,我用一只手就能接住你。”张某怕孙某接不住,起初未同意,后因着急勉强同意。但事与愿违,孙某并未接住张某,张某从梯子上端摔到地下致使严重摔伤。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张某所受伤害,是被告孙某要求将其从梯子上接下来而未接住造成的,与孙某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被告孙某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原告张某应当预见被告孙某接不住自己将会被摔伤的后果,却轻信能够避免,导致损害发生,亦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伊海波杜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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