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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财政局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日期:2010.11.30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4版 (环球点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江源区财政局是全区财政政策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部门。为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全面发展。落实好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深化各项财政改革,依法加强财政监督,全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二、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推行“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简化办事程序,强化优质服务,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实行“阳光财政”,应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抓好政务大厅窗口建设,对于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承诺1个工作日办结。

三、切实保障民生方面的资金需要。优先保障“三农”、廉租房、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支出。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贯彻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积极筹措就业再就业资金;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四、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高制度创新能力,狠抓制度落实执行;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纯熟、作风扎实、廉洁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

五、违诺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上述承诺的财政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处分条例》、《江源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内部监督考核制度》、《江源区财政局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制度》和《江源区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举报电话:3728707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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