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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县信访举报“四公开”

日期:2012.06.06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法制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孟丽艳)

近年来,长白县针对信访出现的新问题、新形势,积极探索解决途径和方法,推行信访举报“四公开”工作机制,实现“阳光”办访,提高了信访案件的办结率和公信度,切实化解基层矛盾。

公开受理渠道。为畅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他们设立了举报信箱,公开信访举报受理电话、受理部门通讯地址、接待时间和地点等,并配备和完善了信访信息员队伍,专门负责收集、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纪检监察信访网络。

公开办事制度。他们还统一制作了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图,把信访举报工作法规制度、工作程序和方法,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向社会公开,对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的信访问题,则通过适当方式将调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维护群众的知情权。

公开处理结果。对署实名举报的信访件,在调查结束后,当面向信访人通报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允许举报人和被调查人对处理结果发表自己的意见,把诸多的矛盾解决在正式结论之前,有效减少重复上访。

案件回复回访公开。他们还建立信访举报回复回访制度,及时向举报人进行回复回访,反馈信访问题或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消除疑虑,化解矛盾。去年以来,共办信办访60多件次,回复案件10多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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