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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措施”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日期:2013.08.24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2版(长白公安)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舒文强)今年以来,长白县公安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民警廉洁从警意识、增强廉洁自律能力,确保队伍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开展政治思想教育,“以教促廉”。通过强化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引导全体民警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正确的权力观,自觉约束自己,时刻警省廉洁从政,提升民警廉政素养,营造浓厚氛围。

开展廉政教育,“以警促廉”。结合开展的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整治、“两车专项”治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再贯彻再学习,大力进行正反典型警示教育活动,从民警思想上抓早、抓小、抓苗头,教育民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同时认真落实谈话谈心制度,筑牢民警思想防线。

开展执法纪律教育和监督,“以法促廉”。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延伸执法监督触角,实现执法监督常态化管理。坚持落实日常监督机制,对全局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出台相应的案件受理、传唤嫌疑人等执法办案程序的层层监督把关机制,进一步强化民警的法纪观念,筑牢制度防线。

开展群众监督教育,“以督促廉”。认真开展案件回访,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根据群众需求,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用实际行动赢得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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