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2版(综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尹金华 李环奇 于秀成)
江源区司法局采取有效的法律服务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该局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发展民营经济的战略部署,制定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法律服务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与122户民营企业、100户个体工商户和100家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完成对接,向企业发放一封致民营企业公开信、一张服务民营企业联系卡、一份服务民营企业调查问卷,与企业签订一份法律服务协议书,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发动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协会、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中小学校,围绕就医就学、土地征用补偿、拆迁安置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法难题和社会热点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援助。在镇街以司法所为依托到民营企业及周边村、社区进行法制宣传。利用法律咨询、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以发放联系卡、小读本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法律服务团队积极参与复杂、疑难纠纷案件的调解和相关调解文书的规范制作,建立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制度。法律服务团队人员参与指导民营企业和相关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调解,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提供支持。参与棚户区改造、林地争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特别是民营企业信访问题的处理,并组织基层司法所与全区村委会社区、企事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书。
以法律援助中心为牵头单位,依托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全区各镇街党委政府担当法律顾问,依托各司法所、人民调委会向民营企业延伸,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的创新。以镇街司法所为单位发放法律服务阳光工程联系卡,公开联系电话,每个司法所设有专门窗口,专人负责个体工商户、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间,为民营企业开通了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该区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共办理房屋继承、赠与、声明书等相关公证300余件,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办理保全证据公证5件,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各类法律服务500余次,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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