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村级人民调解室建设
日期:2012.11.10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A3版(政教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柳金兰)为全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江源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到全区各村开展调研,在分析论证基础上选择孙家堡子街道利民村、大石人镇红石村、湾沟镇和平村作为全区村级调解室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同时还为各村级调解室购买了电脑、桌椅等办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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