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标施保应保尽保 今年我市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日期:2011.03.10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记者张庆飞)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全市城乡低保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月280元和年1530元,全市城乡低保人均补助水平也达到月221元和年1144元,着力提升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水平。 近年来,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坚持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去年年末,全市城乡低保的人数为17.7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13.3%。城市低保资金月平均发放水平达到183元,比省定的发放水平180元提高了1.7%;农村低保资金年平均发放标准达到1073元,超过省定标准1000元的7.3%。 今年将认真组织开展低保核查,严格把握各项政策,规范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渐出机制,完成全市低保对象递减2%的计划目标。并对全市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现全覆盖,救助标准达到2150元,同比增长15%。同时调整以往“三级管理、一级审批”的管理方式,明确县(市)区、乡镇(街)、社区(村)在低保审批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在全市推广执行“两级管理、三级联审”模式,即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工作人员会同社区(村)居民进行联合评议,共同认定。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为低保审批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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